這天,Boss弓長先生丟來了一本「秒懂房地合一」秘笈,
雖說此書其貌不揚,但我覺得其中必有蹊蹺,
一打開後....
哇靠!這根本天書啊!只是....
痾....這哪招!?
算了,不過有了這本秘笈,
搞懂房地合一只需眨眼功夫,
就跟Hold住姐一秒變格格一樣easy!
(突然好想看柱柱姊也來個一秒變格格..)
好,題外話。我一個Move回歸正題~!
對於小編而言,原本對於房地合一稅的看法就是---
「 What the FxxK !? 」、「那是什麼...可以吃嗎?」
---這種北爛的想法。
但身為一個房地產企劃,我深知房地合一稅
對未來房市趨勢有著莫大的影響,
於是我努力參透天書,
經過七七四十九天的修煉(好啦!是三小時)
終於...豁然開朗
OK的,所謂房地合一稅並不複雜,
它以明年1月1日為基準劃分(即日出條款,不溯及既往)
對現有的房屋持有者其實影響甚小,僅受奢侈稅限制,
而明年1月起買進而後出售的房屋則依新稅制課徵,
以下我們利用財政部的簡易表格來讓大家看個仔細,
也就是說,如果你在明年1月1日以前買賣房產,
還是使用原有制度,即使是在明年1月1日後售出房產,
只要你持有該房產超過2年,仍然適用舊制。
但少於2年的人,就必須依房地合一新制課稅囉~
但問題來了~新制或舊制到底哪個對我們比較有利?
感覺上,房地合一似乎會課比較重的稅,
那我就來掐指為大家試算試算,怎樣才划算?
好,假設小編目前名下有一棟自住用的房子(最好是有啦!)
而我持有該房產已滿6年,持有成本為2000萬,
且房屋現值為200萬,土地公告現值為800萬,
但後來我決定賣房換屋,以2500萬價格出售。
若以舊制計算,按財產交易所得稅課徵稅額,即:
獲利X房地比X個人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(5~45%)
500萬X[200萬/(200萬+800萬)]=100萬
100萬X(5~45%)=5萬~45萬
依舊制,我最多會被課45萬元的稅金。
若以新制計算,按房地合一課稅,即:
(獲利-免稅優惠)X自用住宅減免稅率
(500萬-400萬)X10%=10萬
依新制,我只需繳納10萬稅金。
對於自住者而言,看來新制似乎更為划算,
但新制對於自用的規範較為嚴格,
必須設籍居住滿6年以上才適用自住優惠,
而舊制的基準是2年,相對中間有更多的空間操作,
重點是,考量日後房價仍有上漲空間的話,
舊制相對新制就有更高的獲利空間了。
但如果是非自用的房產勒?
一樣的條件,一樣的狀況,
由於持有滿6年,可免除奢侈稅,
所以我還是只需繳交5萬~45萬的稅金
(如果要繳奢侈稅的話,還要再加上200萬..)
但新制就不太一樣了,
在沒有自住優惠的情況下,
繳納稅額為獲利x房地合一稅(詳細稅率可參照上表)
依持有年份區分,持有2至10年是20%的稅率,
因此,需繳納500萬X20%=100萬!!
扣除需要繳交奢侈稅的狀況(大家都馬很會閃),
新制確實要繳交更高的稅額。
而且它的特色在於-持有越久,課稅比率越低,
對於短期投資者而言,的確可以起到制衡作用。
綜觀以上,小編還是覺得房地合一對於一般住宅其實影響有限,
而舊制似乎又比新制稍稍有利。
對於想買房的朋友,年底前購屋絕對是最好的時機,
在房地合一制度下,許多持有未滿兩年的物件勢必得在今年以前售出,
否則就要繳納35%或45%的房地合一稅(需符合奢侈稅的免稅條款),
議價空間因此拉大,因為不管是繳交獲利的35%或45%,
又或是放滿兩年符合舊制規定時再售出,都只是徒增成本,
還不如趁年底前降價出售才是省時省力的辦法,
想買房的朋友可要把握時機殺價啊~
而且目前市場低總價、小坪數當道,
對於自住首購的族群更是一大福音,
把握年底前購屋,幸福成家就趁現在啊!
講到這裡,小編也將天書翻至最後一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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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!!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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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乾.....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