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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天,Boss弓長先生丟來了一本「秒懂房地合一」秘笈,

雖說此書其貌不揚,但我覺得其中必有蹊蹺,

 如來神掌~~

一打開後....

哇靠!這根本天書啊!只是....

OXOX  

痾....這哪招!?

算了,不過有了這本秘笈,

搞懂房地合一只需眨眼功夫,

就跟Hold住姐一秒變格格一樣easy!

(突然好想看柱柱姊也來個一秒變格格..)

 一個move

好,題外話。我一個Move回歸正題~!

 

對於小編而言,原本對於房地合一稅的看法就是--- 

「 What the FxxK !? 」、「那是什麼...可以吃嗎?」

---這種北爛的想法。

 

身為一個房地產企劃,我深知房地合一稅

對未來房市趨勢有著莫大的影響,

於是我努力參透天書,

經過七七四十九天的修煉(好啦!是三小時)

終於...豁然開朗 

 

OK的,所謂房地合一稅並不複雜,

它以明年1月1日為基準劃分(即日出條款,不溯及既往)

對現有的房屋持有者其實影響甚小,僅受奢侈稅限制,

而明年1月起買進而後出售的房屋則依新稅制課徵,

以下我們利用財政部的簡易表格來讓大家看個仔細,

 財政部 房地合一稅   

也就是說,如果你在明年1月1日以前買賣房產,

還是使用原有制度,即使是在明年1月1日後售出房產,

只要你持有該房產超過2年,仍然適用舊制。

但少於2年的人,就必須依房地合一新制課稅囉~

 

但問題來了~新制舊制到底哪個對我們比較有利?

感覺上,房地合一似乎會課比較重的稅,

那我就來掐指為大家試算試算,怎樣才划算?

 

好,假設小編目前名下有一棟自住用的房子(最好是有啦!)

而我持有該房產已滿6年,持有成本為2000萬,

且房屋現值為200萬,土地公告現值為800萬,

但後來我決定賣房換屋,以2500萬價格出售。

 

若以舊制計算,按財產交易所得稅課徵稅額,即:

獲利X房地比X個人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(5~45%)

500萬X[200萬/(200萬+800萬)]=100萬

100萬X(5~45%)=5萬~45萬

依舊制,我最多會被課45萬元的稅金。

 

若以新制計算,按房地合一課稅,即:

(獲利-免稅優惠)X自用住宅減免稅率

(500萬-400萬)X10%=10萬

依新制,我只需繳納10萬稅金。

 

對於自住者而言,看來新制似乎更為划算,

但新制對於自用的規範較為嚴格,

必須設籍居住滿6年以上才適用自住優惠,

舊制的基準是2年,相對中間有更多的空間操作, 

重點是,考量日後房價仍有上漲空間的話,

舊制相對新制就有更高的獲利空間了。

 

但如果是非自用的房產勒?

一樣的條件,一樣的狀況,

由於持有滿6年,可免除奢侈稅,

所以我還是只需繳交5萬~45萬的稅金

(如果要繳奢侈稅的話,還要再加上200萬..)

 

但新制就不太一樣了,

在沒有自住優惠的情況下,

繳納稅額為獲利x房地合一稅(詳細稅率可參照上表)

依持有年份區分,持有2至10年是20%的稅率,

因此,需繳納500萬X20%=100萬!!

扣除需要繳交奢侈稅的狀況(大家都馬很會閃)

新制確實要繳交更高的稅額。

而且它的特色在於-持有越久,課稅比率越低,

對於短期投資者而言,的確可以起到制衡作用。

 

綜觀以上,小編還是覺得房地合一對於一般住宅其實影響有限,

而舊制似乎又比新制稍稍有利。

 

 對於想買房的朋友,年底前購屋絕對是最好的時機,

在房地合一制度下,許多持有未滿兩年的物件勢必得在今年以前售出,

否則就要繳納35%或45%的房地合一稅(需符合奢侈稅的免稅條款),

議價空間因此拉大,因為不管是繳交獲利的35%或45%,

又或是放滿兩年符合舊制規定時再售出,都只是徒增成本,

還不如趁年底前降價出售才是省時省力的辦法,

想買房的朋友可要把握時機殺價啊~

而且目前市場低總價、小坪數當道,

對於自住首購的族群更是一大福音,

把握年底前購屋,幸福成家就趁現在啊!

 

 

講到這裡,小編也將天書翻至最後一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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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OXOXOX  

「!!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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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星馳!  

「乾.....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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